她身上勉强能看到一点爱、痛、还有人性。
“公主命,丫鬟身。”
她是弃子,是母亲手中的提线木偶。
倘若我18岁那年没有叛逃出家门,或许和她的命运会极度重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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很小很小的时候,我和姐姐不仅学功课,还要修炼形体仪态。听上去很正常,我也是渐渐长大才琢磨出那点儿不一样的滋味。
瘦马,听说过吗?
当年姐姐学拉丁,我学戏曲。不是因为长相古典,而是我更会看眼色。天生的,能从别人脸上的微表情里读出不同的意味。
所以,更适合成为一朵解语花。
解语花枝娇朵朵,光是善解人意自然不够,还要腰肢婀娜,还要言笑晏晏。
小时候我跟师傅学戏,练基本功,身段儿要软要媚,眼里更要有戏。什么叫眼里有戏,一个眼风递过去,不必启唇,旁人便能从那双漂亮的水盈盈的眼睛里,读出点儿意思。
师傅是女人,不止教戏,还教别的。
怎么看人,怎么抬眼,怎么说话,怎么笑,怎么哭。
听上去没什么问题,但我一想到将来这些本领会用到的地方,只觉得学了一身糟粕。
“说话慢一点,声音压下去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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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软一点,娇一点,好。”
“抬眼太快了,这么急干什么?”
“眼神再媚一点,知道什么叫媚吗?”
我摇头,那时候才十多岁吧。
“现在教你,笑得太僵了,再笑开一点。”
于是我对着师傅笑,日复一日地笑,终有一天她满意点头。
“这才漂亮。”
对着镜子长年累月练习一个笑容,一个眼神,直到光看着能把自己的魂儿勾进眼里,才算成功。有很长一段时间,我恨不得砸烂目所能及的所有镜子,然后再用镜子的碎片划自己的脸,划得血肉模糊才好。
萧逸拦住我的那天晚上,我连笑都不用笑,就那么简单地抬头看他一眼,绰绰有余。
他根本不知道,只一眼,自己就踏入了我的天罗地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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萧逸才23岁,就算谈的恋爱多,才几年呢。可我这身糟粕,从6岁记事起开始教,到18岁为止,足足磨了十一、十二年。
这身本领的受众自然不是萧逸这种普通人,我也不想用在他身上,但有些习惯根深蒂固,比如看他,叫他,对他笑,在他面前哭。
什么叫销魂蚀骨。我让他在我身上开始懂。
不仅是身体,还有精神。萧逸脑海里那根细细的与情欲相关的丝线,末端被我轻飘飘抽出来,牢牢套在我的指尖。我捏一下,松一把,就能安安静静地欣赏他为我情动的模样。
可是情欲真要转化成爱情,还得看运气。
没想到,我运气竟然不错。
“若抱住别做梦没得宠。看到的听到的不要信。爱得深说得真别感动。”
这段歌词来自早年某部大火的港剧,多年来我一直铭记于心深以为然。
所以哪怕萧逸对我那么好那么宠,我也不敢全心全意将自己交到他手上。我怕被辜负,怕一颗真心被辜负。
说来可笑,我这样的人竟也是有真心的。这世上最动人的是真心,最不可取的是真心,最不堪一击最容易被碾碎成泥的,还是真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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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的父母没有儿子,所以一个女儿明面上推出来继承家业,一个女儿暗地里藏起来做温柔刀。很小的时候,他们在我和姐姐之间做了抉择,我是温柔刀。
为什么?
“因为你聪明,更懂审时度势,做小伏低。”